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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提醒農民工節後找工作警惕求職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31日 09時25分   來源:人民日報

    春節剛過,又有大批農民工開始進入各大城市,帶著新的期待,尋找致富門路。

    與此相關的陷阱、騙局也開始增多。如一些人通過黑仲介、假信息等方式,大肆坑蒙拐騙;也有一些單位故意不簽勞動合同,為日後拖欠工資、侵害權益埋下伏筆。

    返城務工人員在找工作中需要警惕哪些陷阱?面對五花八門的招工信息,應該如何樹立維權意識,識穿騙局?

    近日,記者採訪了相關法律人士,借由具體案例的分析,為進城務工人員防範騙局、依法維權支招。

    警惕黑仲介 專騙仲介費

    【案例】小王一直想出國打工,于2010年2月與北京某仲介公司簽訂出國勞務合同,並交納仲介服務費3萬元。但直到2011年6月,該仲介公司也未能安排小王出國務工,小王遂要求仲介公司退款,仲介公司以正在為其辦理出國事宜拒不退還。

    法院經審理查明,該仲介公司未取得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與小王簽訂的出國務工合同應屬無效合同,依法判令仲介公司退還小王仲介費3萬元。

    【點評】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盧濤提醒,在通過仲介公司找工作時,一定要選擇經國家行政機關批准的正規仲介公司。對於提供出國務工服務的仲介,不但要看其營業執照,更重要的是要看是否有主管機關批准的資格證明或經營許可證;同時,一定要和仲介公司簽訂合同,並索要費用收取的發票,在合同中對期望的工作地點、工作性質、收入條件等做出明確約定,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據可查。

    輕鬆致富 常是陷阱

    【案例】老張從電視上看到一則養蝎致富的廣告,廠家一再宣稱是“低投入、高回報、見效快”,承諾百分之百回收,老張遂從村裏的親友處借了2萬元購買了廠家的所謂種蝎。好容易蝎子養大了,卻發現廠家早已人去樓空。到工商局一查,得到的答覆是:“沒有這家公司的註冊信息。”

    【點評】據調查,虛假致富信息主要有這樣幾類:

    一是養殖類。以廠家名義許諾提供種植、養殖技術培訓,高價回收産品,誘騙群眾購買所謂良種、幼崽、種苗;二是加工類。虛擬某種市場前景看好的産品,承諾産品包銷,款到後逃之夭夭,或以産品不達標為由拒絕回收;三是融資存款類。以要搞大工程、大項目等為由,進行融資、吸納“存款”,承諾支付遠超銀行貸款利率數倍的所謂“返利”、“分紅”,最終卷錢而逃;四是傳銷類。以業務培訓為名,對應聘者進行洗腦式授課,實際是搞非法傳銷。

    對此,法律人士表示,尋找致富信息應通過正規渠道,比如通過由政府主導的一些惠農致富項目科學致富。不要抱有可以不勞而獲、輕鬆致富的“速成”心理。“如果一旦被騙,應及時報警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盧濤強調。

    口説無憑 維權無據

    【案例】2011年3月,老李在北京找到一份保潔員的工作,老闆口頭承諾月工資1200元,但“每個月只發1000元,剩下的200元到年底一次性發放”。老闆給出的理由是想讓老李長期幹,不想中間再換人。老李覺得這個理由也能接受,就答應了。

    2011年9月,老闆把公司轉給了別人,新來的老闆只同意按照一個月1000元給老李開工資,對老李所稱的口頭合同不予認可。無奈之下,老李最終選擇了辭職,並將公司告上法院。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公司同意補發老李工資1400元。

    【點評】據介紹,不注重簽訂書面合同,僅與用工方口頭達成簡單協議,是進城務工人員常見的做法。這導致在他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因用工方故意刁難,不予認可口頭約定,而難以拿出有效證據進行維權。

    盧濤提醒説,應與用工方簽訂一份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別是要寫明工資數額、計酬方式、福利待遇、保險交納、事故賠償等條款,用工方的各種口頭承諾也應一併寫進合同。這將是日後矛盾發生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憑據。(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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