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城鄉社區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的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社會福利機構用水、用電、用氣,今年4月1日起將可享受居民使用價格。
北京市發改委要求,相關城鄉社區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用電、用氣應實行分表計量;不具備分表計量條件的,應儘快進行表計改造,過渡期內可採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別計價計費。供熱按照北京市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總體要求,做好熱計量安裝改造工作。
對向老年人、殘疾人、孤殘兒童開展養護、託管、康復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價格,也應實行分表計量;不具備分表計量條件的,應儘快進行表計改造,過渡期內可採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別計價計費。(記者 孟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