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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調整普通住房價格標準 繼續執行限售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7日 09時0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2月16日專電(記者 葉鋒)記者16日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上海日前已調整普通住房的價格標準。根據新標準,普通住房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內環線以內的低於33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20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160萬元/套。另據介紹,今年上海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住房限售等國家關於房地産市場調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上海目前執行的普通住房標準是2008年制定的,即“內環線以內的低於245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14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98萬元/套”。經過此次調整,上海普通住房的總價門檻明顯降低。

    據介紹,上海按照二環三區域(內環內、內外環間,外環外)套均總價、容積率和面積標準確定普通住房標準,此次調整的是其中的價格標準。除價格標準外,上海普通住房應滿足的標準還包括: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根據現行政策,普通住房在交易環節可享受一些稅收優惠。一是契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減半後稅率為1.5%);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1%稅率徵收契稅。二是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另外,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個人轉讓普通住房按照規定繳納稅收。

    據介紹,普通住房標準調整後,上海交易環節的普通住房將大幅度增加,特別是外環外,價格標準調整幅度達到63%,更多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優惠政策。

    上海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上海現行普通住房標準實施至今已過三年,房價、物價都已發生較大變化,普通住房佔比下降,適時調整使之更加符合市場實際是政府的一項例行管理工作,這也有利於在交易環節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並引導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開發建設。今年上海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産市場調控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繼續執行住房限售政策,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普通商品房供應,支持居民合理購房需求,促進房價合理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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