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鄭州市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並實施。今後,鄭州市社會辦養老機構要按比例配備護理人員,一名護理員照顧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不能超過3名。
據了解,目前,鄭州市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106萬人,而鄭州市現有的38家社會辦養老機構僅能入住5000多名老人。一些民辦養老機構證照不全、床位不夠、設施簡陋,特別是護理人員數量缺乏,難以提供護理康復以及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務。
為規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辦法》規定,護理人員與服務對象的配備比例要符合要求,服務對象生活能自理的,配備比例不低於1:10;需要半護理的,配備比例不低於1:5;需要全護理的,配備比例不低於1:3。(記者 李紅 通訊員 武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