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黑龍江省消協發佈今年第二號消費警示:警惕快遞行業四類“霸王條款”。近年來,黑龍江省快遞行業消費糾紛投訴呈突出態勢。在這些投訴案件中,多是因快遞公司一方的霸王條款而引發的糾紛。
“霸王條款”之一是“快遞延誤不賠”,這是典型的不公正格式合同條款。迅速、安全地將快件送達收件人,是快遞公司應當履行的基本義務。快遞公司不能按時送達,就構成了實際違約,快遞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其二為“可不通知寄件人開封查件”。寄送的快件如果是信函,根據《憲法》規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寄送的如果是非信函類的物品,快遞企業有權進行查驗,但是這種權利不是問題條款所説的“絕對權利”,查驗須在交寄物品時當面進行,並且這種查驗是快遞公司的義務,如果屬違禁物品仍然寄送的,快遞企業將承擔法律責任。
三是“任意擴大’不可抗力‘免責範圍”。省消協認為,“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責事由,相關問題條款所列的事項,並非都屬於不可抗力。快遞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四是“限制索賠期限”。屬於這類條款的有:“請於收件之日起30日內查詢和索賠,逾期則視為放棄索賠權利。”“寄件人或收件人須于寄件次日起14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索賠要求,並附相關之證明文件,本公司接納相關證明文件後30天答覆是否受理,超過規定期限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快遞用戶有索賠權,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在法定時效內受法律保護。沒有規定快遞業索賠權適用短期訴訟時效;快遞公司如自行設置索賠期限,該條款屬於無效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