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管理,禁止夜間施工。5月21日至6月14日期間,不得審批除搶險搶修外的夜間施工排放噪聲臨時許可證。在高中考期間,禁止在考場周圍100米區域內進行産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二是集中整治,確保禁噪措施落到實處。積極協調公安、市政、建設、文化、工商、教育等部門聯合開展噪聲污染綜合整治行動,加強對高中考考場周圍環境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和控制,重點查處考場周邊地區和人口密集地區,對限期整改的單位開展督查,督促施工單位認真落實施工現場噪聲管理制度,在高中考期間開展專項巡查,從嚴查處、曝光違規施工行為。三是強化監察,營造寧靜環境。市及區縣兩級環境監察機構加大檢查力度,進行24小時巡查,增加巡查頻次,建立24小時值班制,暢通投訴渠道,嚴肅查處高中考期間的噪聲擾民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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