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青海省委、省政府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及新農保和城居保經辦機構將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精心規範管理,全面提高新農保和城居保管理服務水平,為廣大城鄉居民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6月18日,記者從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符合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領取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由55元提高到85元。
據悉,青海省新農保制度從2009年12月啟動,到2010年底實現了全省制度全覆蓋;城居保試點工作2011年7月啟動,實現了全省制度全覆蓋,兩項制度實行全省覆蓋,比國家規定時間提前了2年。截止2012年5月底,新農保參保人數183萬人,參保率達到79%,已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98.8%。其中60周歲以上享受養老金待遇人員達到33.67萬人;城居保參保人數4.08萬人,參保率達到4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70%。其中60周歲以上享受養老金待遇人員達到2.51萬人。
此次調整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提高標準後,全省享受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待遇的60周歲以上人員共計36.5萬人受益,提標月需資金1095萬元,年需資金13140萬元。提高標準後,青海省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水平位從西部十二省(區、市)中游躍升至西部前列,青海省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