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意見》,提出將適時調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和再生水價格。
北京市將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和再生水價格調整機制,適時調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和再生水價格。同時,制定《北京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並將公共排水管網維護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目前,北京市居民污水處理費為每噸0.9元,再生水價格為每噸1元。
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處理率要達到90%以上。其中四環路以內地區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達到100%,中心城其他地區污水處理率98%,新城90%,農村地區60%;再生水年利用量10億立方米以上,利用率達到75%,污泥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
在中心城,以改善清河、壩河、通惠河、涼水河流域水環境為目標,清河流域完成清河、北苑、肖家河等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和擴建工程建設,新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廠;壩河流域完成北小河、酒仙橋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新建東壩再生水廠;通惠河流域完成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新建定福莊再生水廠;涼水河流域完成吳家村、方莊、小紅門、盧溝橋等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新建鄭王墳、垡頭再生水廠。為加快推進雨污管網分流、老舊排水管網更新改造和以北京市南部地區、城鄉結合部為重點的管網工程建設,中心城規劃新建管線348公里,改造353公里。
另外,結合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和再生水廠建設,配套建設再生水管線685公里。再生水將優先用於工業、園林綠化、河湖環境,並通過河湖水網用於農業灌溉。新建清河、酒仙橋、高碑店、小紅門四大再生水調水工程,新建再生水調水管線86公里,年調水3億立方米。(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