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來最強暴雨,大量汽車在積水路段“趴窩”並被雨水浸泡。
“我的車購買了全險,不怕水淹。”有些被水淹了愛車的車主在保險理賠時這樣認為。
實際上,這是許多車主都存在的認識誤區。車輛常見的“全險”並非什麼都可以保,關鍵是看車主是否投保涉水險。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的“全險”不含涉水險,如果車主願意投保涉水險,公司可為其辦理。涉水險屬於車損險的附加險,必須在原車損險的基礎上進行添加,且必須與車損險在同一家公司辦理,不能單獨選擇公司上保險。遺憾的是,涉水險這類險種有些車主通常會覺得用處不大沒有購買。
因水浸導致發動機受損主要有兩種情況:車輛在水中長時間浸泡以及在水中二次打火。車主只有在購買了“車損險”後,才能在遭水浸時獲得保險賠償,但主要賠付座位、線路等水浸引起的損失。涉水行駛或在水中二次啟動造成發動機損壞則不屬於保險責任,保險責任中列明“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駛致使發動機損壞”的保險公司不賠,這是因為車輛在水中打火會令積水從氣門進入發動機造成損壞,屬於車主失誤操作,損失應由車主自擔。只有同時購買了“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的車主,才能相應獲得包括發動機損失在內的賠償。
所以,車主在碰到積水太深的地方時最好讓愛車儘快離開危險區域到安全地方躲避,當遇到危險沒有辦法離開時一定要注意泡過水的車輛無論如何都不可再啟動引擎,以免造成更嚴重的機件損傷。(葉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