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遭遇了61年來最大降雨量的降雨,截至22日17時,北京市境內共發現因暴雨死亡37人。在死亡的37人中,溺水死亡25人,包括一名在車中溺亡的34歲江蘇籍男子。此次暴雨,被困者面對危險暴露出了很多問題。如何在暴雨甚至洪水中自救逃生,成為此次暴雨之後的熱點問題之一。
駕駛:涉水需技巧
雨天開車要適當降低車速,儘量使用二擋或三擋,最好不要超過40公里/小時。如果有ESP,在轉彎時可能會顯得比較從容,一旦發生車輪懸空的跡象,電子穩定程序會及時介入。但是,如果沒有ESP也沒有ABS,那就要靠實際的技術了。這時要注意的是,車輛在轉彎時應緩踩剎車,以防輪胎抱死而造成車輛側滑;如果是前輪側滑,應當將方向朝側滑的相反方向糾正;後輪側滑時,要將方向朝側滑的一側糾正,切不可打反方向。剎車時,儘量提前100米左右減速、輕點剎車,使後面來車有足夠的應急準備時間,避免由於剎車過急造成碰撞或者追尾。
進入積水區後,急踩油門和剎車都是導致拋錨的危險動作。正確方法應該是:先挂低速擋,讓車輛速度變慢並獲得最大的扭力,然後輕踩油門慢速通過。慢速是為了防止水進入進氣管。因為當車頭向下傾斜時,水更容易進到進氣管中,進氣管少許進水會導致水附著在空氣濾芯上,有時還會引起膨脹使進氣阻力變大,導致發動機熄火。入水後,要保持低速,防止車前形成水波並漫過進氣管。緩踩油門是為了當遇到水下泥沙時,避免車輪打滑失去抓地力甚至陷車。如果車輛必須通過積水較深的地段時,不妨嘗試下倒車。這樣可以利用車身將進氣口保護起來,盡可能防止進水,以順利通過水面。
如果車輛在水中熄火,出水後千萬不可盲目啟動車輛,由於水不像空氣一樣可以壓縮,進入燃燒室後如果強行啟動車輛必定會頂壞氣門以及整套配氣機構,甚至頂碎活塞。正確的方法是:
一是拆掉火花塞,將噴油嘴電源插頭拔下(也可找到燃油泵保險拔掉),用起動機運轉發動機,看氣缸內是否有水從火花塞孔噴出,確定氣缸內無水後,裝復火花塞和噴油嘴插頭,檢查機油是否進水,如有必要,進行更換。二是檢查排氣管路內是否有水,可以鬆開排氣管中間的連接部分,如果有水,將排氣管拆下將水倒出,特別是三元催化器內的水,更要排凈,然後裝復排氣系統。三是啟動發動機,儘量找一些上陡坡路段,用低速擋行駛,排凈排氣系統內的積水。四是檢查變速系統和前後差速器的潤滑油,如有必要,進行更換。
如何判斷車輛涉水能力
天津市交管部門提醒司機:遇到積水較深的路面,首先應該判斷所駕車輛的涉水能力,以下是幾種簡單的評估方式。
基本的檢測標準,主要是看排氣口離地高度、進氣口離地高度以及車輪半高這3個部位的涉水高度。首先,發動機排氣時所産生的壓力若大到足以將倒灌進排氣管的水吹出,就不易導致車輛熄火,但若是淹得太深,灌入排氣口的水會永久性地損傷三元催化器。第二,可以車輪半高判斷能否通過積水,例如排氣高度為31.5厘米,車輪半高為32.7厘米時,車子在水深32厘米左右的積水中通過沒有任何問題。第三,進氣口高度是車輛涉水的極限指標,一旦進氣口進水便會直接導致車輛熄火,嚴重的則是發動機進水直接損壞。
自救:勿錯過落水之初機會
消防官兵建議,首先,當知道將有惡劣天氣來臨時,儘量不要開車外出。在家中遇到洪水時,應迅速登上附近牢固的高層建築避險,而後與救援部門取得聯絡。同時,注意收集各種漂浮物,如木盆、木桶等逃離險境的工具。應盡可能攜帶貯備乾淨的飲用水、藥品、通訊工具等。
在暴雨中行車,減速慢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應開啟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前車保持一定距離;當能見度小于50米時,最好立即找個安全處歇腳,不要強行駕駛。
一旦發生汽車在狂風暴雨中被淹事故,自救是最關鍵的。
消防官兵分析,一般駕駛員在落水情況下,很難做到冷靜,而且駕乘人員不該錯過在落水之初的自救機會。
第一時間發現車輛向水面衝去時,不要被嚇得只知道大喊,要迅速自救,解開安全帶,打開車門鎖,推開車門,跳離車子,或在車衝入水中的一剎那跳到水裏。若沒能跳車,車門也沒來得及打開,車就衝進水裏了,此時車不會馬上沉下去,且電路仍能正常工作,此時要利用駕駛室尚未完全進水的機會,迅速搖開車窗,從車窗遊向水面逃生。
如果車門和車窗確實無法打開的話,也可以採用砸窗的辦法,工具應選用尖嘴槌、高跟鞋或類似物品猛砸車輛側窗。離開車的時候,儘量保持面朝上,這樣通常比較順利。如果汽車有天窗的話,也可以選擇砸碎或推開天窗逃生,特別是在車輛未沉沒的時候,從天窗逃生是最好的途徑。
應儘快浮出水面。如果你不會游泳的話,離車前應在車內找一些能漂浮的物件抓住。如果有條件,可找大塑料袋套在頭上(注意不要漏氣,沒把握的話就不要了),脖子紮緊,塑料袋內的空氣可以夠你上浮的氧氣。
在平時生活中,各位駕駛員也可以在自己車內備一些尖銳的工具,以備突發性事件時能夠迅速破窗逃生。
理賠:有車族該買“涉水險”
汛期來臨,暴雨頻繁,愛車一旦在暴雨中涉險,損失該如何賠償?記者為此採訪了天津市保監局和部分保險公司業內人士。
據保監局相關人士介紹,與暴雨相關聯的車輛損失險,主要是“車損險”和“涉水險”。後者屬於前者的附加險。一般車輛都投保了車損險,雷擊、暴雨、洪水、雹災等造成保險機動車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保險公司將負責賠償。但發動機壞了,一般來説,“車損險”不負這個責,而是歸“涉水險”來打理。據了解,目前天津市買“涉水險”的車主很少。
“涉水險”,是車主專門對車輛發動機購買的一種附加財産險。“涉水險”適用範圍較小,一般指在正常行駛狀態下發動機進水所産生的各種費用,前提是發動機進水後一定不要再嘗試發動車輛,否則屬於人為因素造成,不予賠償。
目前“涉水險”的費率僅有車損主險費率的5%,以一輛10萬元的家用轎車為例,附加“涉水險”標准保費大約在100元左右。但需提醒的是,“涉水險”擁有20%的絕對免賠額。如果因為涉水行駛造成發動機損壞,保險公司將按照實際損失的80%來賠償車主的損失,剩下20%則需車主自理。
有一個認識誤區需要厘清。很多車主認為,給自己的愛車上了“全險”,肯定也就包含了“涉水險”,這是不對的。實際上,所謂的“全險”概念很模糊,指的是交強險以外的其餘險種。各家保險公司“全險”的範圍也不盡相同。多家保險公司的“全險”並不包括“涉水險”。
因投保費用低,一旦涉險麻煩卻很大。比如發動機進水是否由於故意行為所致,原因判定起來難度就比較大,保險公司考慮到自身的經營效益,一般很少主動提及“涉水險”。不過,各家保險公司均表示,如果客戶願意投保“涉水險”,公司可為其辦理。但是,“涉水險”必須在原“車損險”的基礎上進行添加,且必須與“車損險”在同一家公司辦理,不能單獨選擇公司上保險。
至於“涉水險”的理賠流程,則與其他險種無二。
“如果駕車行駛途中遇到路面或立交橋下積水過深時,應儘量繞行,別存僥倖心理。如果車已經熄火‘趴窩’了,千萬不要再次強行啟動。這是常識。”太平保險公司的定損理賠人士韓先生再三提醒車主千萬不要犯低級錯誤。“車輛涉水時第一次熄火並不可怕,一般不會危及汽車的心臟——發動機。”車主只需第一時間和救援中心聯絡。把車子留在原地,人先離開。保險公司會安排人員查勘現場或安排施救工作。那時的車輛損失不大;其次,事故車輛要及時送修。車主一定要敦促保險公司及時安排對事故車輛進行損失核定,督促修理廠第一時間對事故車輛進行拆檢,否則,損失會增大。
如何救助溺水者
溺水者往往驚惶失措,死命抓住夠得著的一切東西,包括拯救者。因此,只要有其他方法,例如可從岸上或船上拉起溺水者,就不要下水去施救。即使受過訓練的救生員,也只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下水救人。沒受過救生訓練的人,往往力不從心,要避免救人不成反而賠上性命。
如決定下水救人,消防官兵建議,儘量不要讓溺水者纏上身。如發出指示沒獲反應,不得不游過去,而溺水者又忽然起而相纏,就必須立刻用仰泳迅速後退。退至溺水者抓不及處,把一塊布、一條毛巾或一個救生圈遞過去,讓溺水者抓住一頭,自己抓住另一頭拖其上岸。
如必須用手去救,應從背後接近溺水者。把溺水者牢牢抓住,托出水面。如溺水者昏迷,從後面用手勾住其下巴。同時側泳,勾住下巴的手臂則伸直,雙腿可活動自如,又可不時觀看前方。注意要讓溺水者的臉露出水面。(記者 何會文 趙榮君 岳付玉 通訊員 楊毅 陳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