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南京將於9月1日起施行容積率新規,新規首次對別墅的層高設限,即不能超過3.6米;同時對其他建築的層高也有嚴格限制。一旦新規施行,利用層高做成錯層、夾層等“假複式”房源營銷的現象,將可能銷聲匿跡。
所謂“容積率”,即地上總建築面積÷建設項目權屬用地面積。建築容積率越高,房子密度越大,居住的舒適度就越低。政府在土地出讓時均會框定地塊的容積率,而一些開發商為獲取更多利潤,卻玩起了“偷面積”的花樣。“兩房變三房”、“買一層送一層”……這樣的營銷廣告並不鮮見,所謂的“送”,被業內形象地稱為“偷”,因為開發商其實是儘量利用層高,做成錯層或夾層等“假複式”房源,再以“送”的名義來吸引購房人眼球的。在南京,4.8米以上甚至5.5米以上的挑高樓層並不鮮見,挑高後,容積率並未改變,但使用面積會多出很多。不少開發商以此手法規避了容積率規定,攤薄了土地成本,由此獲得更大的利潤。據透露,南京一些開發商通過超常規設計手法“偷”出來的“灰色面積”可達30%以上,利潤不菲。
新近出臺的《南京市建設項目容積率管理暫行規定》要求:住宅建築層高不得超過3.6米,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辦公建築層高不得超過4.8米,普通商業(門面房)建築層高不得超過4.8米,超市、大型商場、電影院、專賣店、餐飲、娛樂等功能集中佈置的單一空間超過2000平方米的商業建築層高根據審定的規劃方案確定具體層高。新規還首次明確別墅的層高不得超過3.6米。
南京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計算容積率指標時,以往樓層每超過規定2.2米,該層建築面積都按實際建築面積的1.5倍來計算;新規卻規定,同類情況按2倍來計算,更為嚴格。 (苑明 汪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