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8月6日專電(記者 項開來)來自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的信息,該院近期審理了7起以“結婚交友”為幌子的“情感類詐騙”案件,受害人高達20余人。辦案法官提醒,一些詐騙分子通過網站等個性交友平臺“徵婚”,以騙取單身女性的錢財,女性朋友需提高警惕,謹防“人財兩空”。
年近40歲的梁小姐,通過廈門某個性交友平臺與和已婚的小朱認識。小朱謊稱自己單身,經營一家電子廠。在一次旅遊住旅館時,小朱在酒裏下了迷魂藥,隨後與梁小姐發生了性關係。之後,小朱經常來梁家過夜。後來,小朱稱公司資金週轉緊張,梁小姐借款5萬元給小朱,接下來又先後借款50萬元。直到一次梁小姐撥打小朱的手機,接電話的是一位洪姓女子,梁小姐這才發現小朱以相同手段,騙取了她和洪姓女子的感情和錢財。
一位王小姐的受害經歷同樣源於情感詐騙。在廈門一家保險公司任職的小余,通過國內某知名婚戀交友網認識王小姐,並虛構在廈門擁有多套6層高的小洋樓,並經營連鎖音響店、投資期貨等事實。交往一段時間後,小余以生意需要資金週轉、還信用卡債為由讓王小姐幫忙籌措資金。王小姐賣掉基金湊了7.5萬元,後來又找同學借了9.5萬元給對方。更離譜的是,小余謊稱患心臟病,需要用金子煮豬心的土辦法治療,向王小姐借金首飾。還趁王小姐上班時,拿走了她的金項鏈、金手鏈、金戒指。在同事提醒下,王小姐才意識到可能被騙,打電話催小余還錢還金子,但小余卻威脅要在網上公佈兩人的親密照。直到案發,小余向王小姐借款20余萬元,還有金項鏈、金手鏈、金戒指等財物。
據了解,這七起案件被告人均是文化程度不高的無業人員,其中六人文化程度僅有初中及以下水平。而女性被害人多為年紀較大的單身“剩女”。詐騙分子利用女性被害人急於結婚的心理,將自己虛構成收入豐厚、創業經歷豐富的“高帥富”,並以“生意失敗籌措資金”等理由對被害人行騙。
思明區法院刑二庭法官陳毅燕介紹説,情感類詐騙案件隱蔽性較強,犯罪對象的選擇性較明確,基本為具有一定經濟條件的單身女性或特殊傾向群體,該類型的被害人較為注重感情,容易從感情上被他人所利用。因此,女性朋友在與異性陌生人交往過程中,要加強警覺性,增強信息辨別意識。在進一步交往的過程中,應明確對方的身份信息,不輕信對方提出的相關金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