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12日從江西省住建廳獲悉,為切實做好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出臺《確定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若干規定(試行)》,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困難農戶、國家重點優撫對象等為危房改造補助對象。
《規定》堅持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將住房最危險、經濟最困難的農戶列入補助對象,重點予以安排。凡列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須是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為C級或D級危房;不是C級、D級危房的,不列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的申請條件是: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居住,且是房屋産權所有人;農村危房摸底調查統計在冊的危房戶;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國家重點優撫對象、貧困戶。《規定》還明確了申請受理、調查核實、三榜公示、批准改造等程序,要求有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的村莊,都應成立農村危房改造民主評議小組,民主評議小組一般由村委會幹部、村民小組組長、村民代表等組成。民主評議應在鄉(鎮)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和指導下進行,並委派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員或駐村幹部參與和監督。
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堅持“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的原則,對一戶多宅、建新不拆舊的,弄虛作假騙取改造指標的,取消農村危房改造對象資格,追回已領取的補助資金,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農村危房改造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嚴格控制建房面積,防止超標準建房,建房面積嚴重超標或建三層及以上樓房的,取消危房改造補助對象資格,追回已領取的補助資金。(記者 劉芝毅 通訊員 王紀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