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針對申請查詢登記簿的不同主體進一步細化了對應的查詢範圍,天津市修訂了《天津市國有土地房地權屬登記簿查詢辦法》,並於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修訂後的《辦法》,不同的申請人可以查詢的信息範圍不同:一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憑身份證明,通過房地坐落,可查詢登記簿中房地産的自然狀況及有無查封、抵押等權利限制情況;二是房屋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等其他權利人憑身份證明,通過房地坐落、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可查詢有關房地産的登記簿中所有信息;三是利害關係人憑身份證明以及與房地産有利害關係的證明,通過房地坐落,可查詢有關房地産的登記簿中所有信息。
房地權屬登記簿的查詢程序包括:(一)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書,申請書應按規定明確房地坐落、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證號和需要查詢的事項,並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二)受理。登記機構查看申請書填寫的內容,核對身份證明和條件後,對符合查詢要求的受理查詢申請。(三)查詢。登記機構按規定查詢房地權屬登記簿。(四)收費、告知。按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後,登記機構出具查詢結果,註明查詢日期,並加蓋查詢專用章交申請人。(記者胡曉偉 通訊員 吳梅 孫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