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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證申請門檻降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18日 16時26分   來源:江西日報

    12月17日,記者從江西省公安廳獲悉,為了讓居住證制度更加人性化,江西省公安廳對《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工作規範》進行修訂,放寬了居住證申請的條件,有效期為6個月的居住證可以直接登記申領,證件到期可以直接延期,辦理時間也縮短至3個工作日,而且辦理居住證不需要任何費用,大大方便了流動人口申領。

    修改後的《規範》提出了登記式申領的概念,此次條件放寬主要是針對時效為6個月的居住證,辦理有效期為6個月的居住證,只需要滿足十六周歲、擬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條件即可。這類人群只需去公安機關登記,就可以辦理居住證,這稱之為登記式申領。修改後的《規範》還指出,公安派出所接到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的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核發居住證的時間也由原來的5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居住證持有人辦理居住證延期、換領、補領手續的,公安派出所也將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理完畢。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持證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0日內到核發居住證的公安機關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手續比較簡單,公安機關只需要在群眾的居住證上增加延期的表述,而不需要群眾換證。

    據悉,從去年11月1日至今,江西省超過10萬流動人口已經辦理了居住證,他們在醫療、教育、計生等方面享受到和普通市民同樣的待遇。目前,各地派出所已經做好了迎接辦證群眾的各項準備。(記者 鄭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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