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2月19日專電(記者 聞有成)記者從鄭州市車管所獲悉,目前鄭州有42909輛大車和219950輛小車逾期未參加年審。對此,警方負責人特別提醒,車輛逾期未年審,不僅會受到警方的處罰,而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民警告訴記者,車輛沒有年審有許多原因。一些司機是因為工作忙或者不清楚審驗規定;還有一部分是車況差,維修費用高,就冒險不審驗;另外,一些司機因車輛有大量交通違法未處理,想逃避繳納罰款而不審驗。
鄭州市交巡警説,對於未參加年審的車輛,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因此,特別提醒車主按規定進行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