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稅局網站公佈了“2013年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地稅機關徵收場所”和“2013年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保險公司”。記者撥打上述代收代繳場所的諮詢電話了解到,由於今年北京市繼續執行機動車限行政策,北京市車船稅仍然按年減徵兩個月應納稅款,即稅額與2012年一樣。
“現行機動車的車船稅標準是按照發動機排氣量來收的,如果您的車排氣量為1.6升,年基準稅額為420元,減徵兩個月後今年應繳的車船稅納稅額為350元。”人保財險北京分公司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據了解,目前,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辦法》規定,北京市乘用車年基準稅額從300元到5280元,共分為7檔。
另一家太平洋財險北京分公司的客服人員也告訴記者,如果發動機排氣量2.0的車輛,年基準稅額為480元,目前實際收稅為400元。
由於國家授予地方政府在特殊情況下有進一步減免車船稅稅額的權限。考慮到北京市實施車輛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以及有納稅人曾反映,希望對限行停駛車輛減徵車船稅等特殊因素,2012年北京市已經規定,對北京市實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間,北京市乘用車輛按年減徵兩個月應納稅款。
稅務部門表示,北京市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申報納稅期限為201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交強險的應稅車輛,納稅人應在辦理交強險的同時,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記者 竇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