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消委會發佈新年第1號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在新年期間警惕電視購物陷阱,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消費者選擇電視購物,大多是被電視購物廣告的宣傳所吸引,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多未達到預期效果(實際大部分都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據統計,僅2012年12月,廣東省消委會接到消費者對電視購物的投訴就達12件,2013年1月也有11件,以廣東某衛視臺居多。針對電視購物所引發的消費糾紛,廣東省消委會發佈2013年第1號消費警示:警惕電視購物陷阱。
廣東省消委會從近段時間受理的投訴和諮詢情況看,電視購物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低價、贈品等形式引誘消費者衝動消費;虛假宣傳,貨不對板;售後服務承諾不兌現,廣告中大多以“不滿意可退貨”、“無效可退貨”、“免費試用無效可退貨”等承諾來換取消費者的信任,而消費者一旦要求退貨時便遭到多方推諉;誘騙消費者二次上當。(記者 謝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