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區地稅局開始為去年“7·21”受災納稅人集中辦理減免稅事宜。在“7·21”特大自然災害中受災的納稅人可自行向稅務部門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享受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北京“7·21”特大自然災害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的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自行向主管稅務所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後方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符合“7·21”特大自然災害減免相關稅種的條件為:對因“7·21”特大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地區,納稅確有困難的個體經營者,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認定,報經主管地稅機關審批後,自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減徵100%個人所得稅;對納稅人在開採或者生産資源稅應稅産品過程中,因“7·21”特大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由其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經主管地稅機關審批,免徵相應的資源稅稅款。
為使符合條件的受災納稅人都能享受到這些優惠政策,房山區地稅局加大了此項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力度,力爭在3月15日之前將告知書發放到每一戶受災企業的手中。(通訊員 尤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