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財政廳了解到,為認真落實國家對計劃生育家庭的各類優惠政策,執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以下簡稱獎扶)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以下簡稱特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海南省自去年1月1日起,將獎扶標準從每人每月不低於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將特扶標準(包括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統一從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60元。(記者 宋敏 通訊員 楊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