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3月20日專電(記者 王飛航)時下正值春耕時節,種子、化肥等農資産品購銷趨旺。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近期在全省範圍內對化肥産品進行了監督抽查,抽檢合格率僅為73.75%。
據悉,山西省質監局對太原、晉中、呂梁、臨汾、晉城、運城等六個地區生産和經銷企業的80個批次的化肥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59個批次,不合格21個批次。
山西省質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造成化肥産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業對産品質量重視不夠,為降低生産成本而選用價低質次的原料所致;也有的企業缺乏必要的檢驗手段,致使産品質量難以保證。
據介紹,此次抽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化肥中主要養分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專家指出,氮、磷、鉀等主要成分在化肥中的有效含量越高,化肥的肥效越好,化肥的主要養分含量不足將直接影響産品的使用效果;由於化肥養分的高低從物理形狀上無法正確判斷,所以購買化肥的農民只能從包裝袋上標明的含量來判斷優劣,這樣就給造假者帶來可乘之機,個別複合肥廠把只有10%養分的複合肥充當25%、35%養分的複合肥。
此外,此次抽檢也發現個別化肥産品的氯離子和水分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專家提出,一些農作物不宜施用含氯肥料,氯離子過多,會對某些作物的生長不利,同時會對土壤品質有不利影響;而水分含量偏高會在儲存過程中造成總養分的部分流失,造成肥料的利用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