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近日以《保險公司喊投保人來領錢》為題報道如今北京各大保險公司有多達數億元的生存金保單陷入“沉睡”,很多投保人不清楚保單到期能分紅,或因為更換住址、電話卻沒告知保險公司,導致生存金成了無人認領的“失物”。記者從北京市保監局了解到,北京保監局專門發文提醒消費者,有三類保險金應及時領取。
北京市保監局介紹,保險金指的是依照保險合同約定,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從保險公司領取的金額。市場上較為常見的有滿期保險金、身故保險金和生存保險金三種。滿期保險金是在保險期滿時,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依約定領取;身故保險金是在保險事故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時,受益人可依約定領取;生存保險金是在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約定的時間或年齡時,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依約定領取。
北京市保監局提醒説,保險公司在給付滿期保險金、生存保險金前,會提前一定時間,根據客戶登記的聯絡方式通過信函或短信通知客戶領取。消費者的地址、電話等聯絡方式若發生變化,應該及時告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聯絡。否則,將會造成通知難以及時送達等問題,導致保險金難以正常領取。在確認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時,消費者應該及時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方式向保險公司申請領取保險金。(實習記者 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