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5日專電(記者 方列)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獲悉,從4月份開始,浙江戶籍的居民辦理出入境證件,不用像以前那樣必須回戶籍地辦理,而是可以實現跨戶籍地就近辦理。
據浙江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4月起,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在浙江省內跨戶籍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就近申請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暫不包括赴臺個人旅遊簽注和赴臺金、馬、澎地區個人旅遊簽注)、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
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具有浙江省戶籍且不屬於申領普通護照政策調控地區;
二是在現居住地、工作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以下統稱居住地)居住滿一年(含)以上或因工作、就學、處理個人緊急事務等確有需要在居住地辦理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
三是不屬於由市級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定並納入臨時控制人員管理庫進行管控的人員。需要注意的是,跨戶籍地辦理出入境證件除了提交規定材料外,還需要提供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的居住滿一年(含)以上的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
此外,浙江出入境管理部門還推出了“EMS雙向速遞服務”,讓市民足不出戶也能辦赴港澳再次簽注。浙江省郵政速遞物流公司在當地的速遞公司會派員上門攬收證件,快遞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再次簽注製作完成後,速遞公司便會把證件快遞到你的手中,港澳簽注費由速遞公司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