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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房取過公積金購房算首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10日 10時21分   來源:北京日報

    “沒有公積金提取記錄、沒有貸款記錄、名下沒房,滿足這3樣才能按首套申請公積金貸款,那原來拿著租房發票提取過公積金的怎麼辦?”面對這樣的問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昨日回復稱,認定繳存職工所購買的是不是首套房,是以“購房提取記錄”為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提取過公積金的,均不算在內。這也就是説,如果曾以租房名義提取過公積金,再購房時仍算首套。

    租房提公積金無礙“首套”認定

    公積金貸款新政一齣,在網絡上頓時引發了很多網民的疑問。新浪微博中,“女巫Tina”、“matthewzx”、“小青”、“肉肉他娘”等註冊地顯示為北京的網友紛紛發出疑問,不知“無提取記錄”方被認定為購買首套房的規則裏,是否認定租房人拿著租房合同、發票提取過公積金也算二套房。

    “其實市民仔細看看文件就會發現,文件規定的是沒有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記錄,這意味著如果以租房、房屋大修翻建等名義提取公積金,並不計算在內,買房時仍舊可以按照首套房標準申請公積金貸款。”北京公積金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説,文件中的原文為“通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及其他盡責調查,查詢借款申請人無住房記錄、無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無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記錄的”,可以按照首套房申請公積金。

    如果以房屋大修、翻建等名義提取過公積金,是否意味著繳存人名下一定有房,如今申請貸款時不能按照首套房享受低首付和利率優惠了呢?對於記者的問題,這位工作人員回復稱,目前北京市以翻建、大修名義申請提取公積金的人極少,這幾年幾乎沒有過這樣的案例。

    “此前規定可以用翻建、大修的名義提取公積金,是為了照顧一些住在老平房院落中的繳存職工。老房子維修、翻建都要不少錢,因此開闢這樣一條通道方便市民提取。”這位工作人員説。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所謂“無住房記錄”,其實就是申請人及家庭名下沒有住宅,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沒有租戶的記錄,也不存在如果以租房名義提取過公積金,就要被記入住房記錄的説法。

    收入突降可申請下調月供

    為了讓市民對公積金貸款新政中的名詞了解得更為詳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也正式發佈通知,其中顯示,“基本生活費”標準為每月不低於980元,“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672元。

    在新政中,要求計算貸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時,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後,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於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準。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市還將適時根據基本生活費標準變化,調整借款申請人每月須保留的生活費。

    新政中還有一條顯示為,如果借款申請人人均月收入超過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其月還款額原則上應不低於其月收入的50%。該位負責人表示,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市統計局下發的通知,2011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672元。公積金系統中也照此標準認定。

    對於借款申請人的月收入如何確定,這位負責人説,月收入原則上按公積金月繳存額反推方式確定,比如個人月繳存額為1200元的,按照12%的繳存比例,其月收入則為1萬元。而離退休職工則採用單位收入證明方式確定月收入。這位負責人表示,將適時根據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變化情況調整相關數據標準。如果借款申請人在借款期間出現收入降低、生活困難等情況,經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後可以下調月還款額,但不得低於貸款月最低還款額。(記者 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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