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記者了解到,南昌市新出臺了《南昌市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應急補充救助實施意見》,在日常生活中由於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可獲得最高不超過3000元的應急救助基金。
據了解,凡具有南昌市常住戶籍的城鄉居民,城鄉低保戶因重症病、非自然災害(火災、車禍致重殘、溺水身亡等)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在城鄉低保制度覆蓋範圍之外,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20%以內的城鄉低保邊緣戶,因重症病、非自然災害(火災、車禍致重殘、溺水身亡等)等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可申請臨時救助。
“因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等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不能獲得補助。”南昌市相關部門負責人説,此次臨時救助將根據申請對象的困難程度實行分級、分類救助,城鄉低保戶家庭最高救助標準不超過3000元,城鄉低保邊緣戶家庭最高救助標準不超過2000元。申請臨時救助,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慈善組織或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街道(鄉鎮)對擬救助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及時調查核實。南昌市財政局每年會從當年預算安排的市級臨時救助資金中劃撥30萬元,市慈善總會每年從社會捐助款中劃撥30萬元,作為臨時應急補充救助資金。(記者 余紅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