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7月6日專電(記者楊洪濤)《貴州省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日前正式施行,水價將分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種用水三類定價,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將實現階梯式水價。
據了解,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鎮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包括社會福利機構用水、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集體宿舍及持所在城市居住證租用住房的流動人口日常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指工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市政用水(環衛、綠化)等;特種用水,指洗車、高檔洗浴、桑拿、足浴及高爾夫球場等場所用水,飲用水製造行業用水。三類用水原則上將按照1:1.5:5的比例核定價格。
貴州規定,將對缺水地區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共分三級。第一級水量水價按核定的基本水價確定;第二級水量水價按第一級水量水價的1.5倍確定;第三級水量水價按第一級水量水價的2倍確定。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水量基數按3人為一戶確定戶均用水量,居住人口在4人及以上的,則按人均用水量計算水量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