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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收費內容不公示 繳費者有權拒絕繳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29日 10時13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7月27日專電(記者沈汝發)應當公示的收費內容不公開、不公示、不透明,暗箱操作的,繳費者有權拒絕繳費,並可撥打“12358”舉報電話,向價格部門投訴舉報。這是福建省物價局等部門進一步推進收費公示制,實行“陽光收費”採取的一項措施。

據福建省物價局副局長賴文達介紹,全省普遍存在收費單位亮證收費和收費公示意識不強,收費透明度不高,收費公示不規範,公示的內容不完整,對國家收費減免優惠政策未予公示,未公示“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少數收費單位未製作收費公示牌的問題。

福建省物價局要求,要進一步擴大公示覆蓋面,增強收費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公示的時效性、準確性,健全收費管理制約、監督機制,規範收費行為,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

根據規定,收費公示的種類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和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明碼標價。公示內容包括收費單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量單位、政策依據、收費單位監督電話、價格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5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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