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網發佈公告,通報了國內生産的日用消費品、建築和裝飾裝修材料、工業生産資料等23種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涉及包裝膜、酒瓶、空氣調節機、太陽能熱水器等民生産品。
關於食品用複合塑料包裝膜、袋産品,本次共抽查了160家企業生産的160批次食品用複合塑料包裝膜、袋産品,發現14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其中,標稱為利樂包裝(北京)有限公司今年5月10日生産的一種液體食品包裝用塑料複合膜抽查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項目為透氧率。
關於酒瓶産品,本次共抽查了106家企業生産的120批次産品。抽查發現9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涉及抗衝擊、耐內壓力、內表面耐水性項目。其中,標稱為新疆高密盛泰玻璃製品有限公司烏蘇分公司的一家企業,今年5月14日生産的啤酒瓶,抗衝擊、耐內壓力兩項不合格。
關於單元式空氣調節機産品,共抽查了27家企業生産的27批次單元式空氣調節機産品,抽查發現兩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其中,江蘇春蘭空調設備有限公司生産的一款Chunlan牌單元式空調機抽查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項目是製冷量。廣州日立冷機有限公司生産的一款日立水冷櫃式空調在製冷量、能源效率等級項目上不合格。
關於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産品,共抽查了60家企業生産的60批次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産品。依據GB/T19141-2011《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GB26969-2011《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等標準要求,抽查結果顯示7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其中,重慶奧普太陽能熱水器有限責任公司5月2日生産的熱水系統,在外觀、貯熱水箱、熱性能、能效等級四方面不合格。
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份質監部門對抽查中不合格的産品及其生産企業依法進行處理。抽查結果和涉及到的具體産品等信息可在質檢總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