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9月14日專電(記者 任瑋)開車上路超速被罰,不少駕駛員領到“罰單”後一頭霧水:在哪兒被拍到的?針對目前存在的一些路面測速設置不合理、不規範問題,寧夏將規範道路交通測速管理,明確使用固定測速設備的路口、路段,必須在測速點提前設置醒目的測速告知標誌。標誌設置不合格、標誌不清晰或未按規定設置告示標誌的,測速數據不得作為處罰依據。
據了解,寧夏對交通測速加以規範管理,首先明確設置測速設備的路口、路段,交通標誌、標線應規範、清晰、無遮擋或損壞現象。使用固定式測速設備的路段,在測速設備記錄違法信息的地點,需在前方200米至1000米處設置醒目的限速標誌及測速告知標誌。
對於機動車行駛過程中發生的超速違法行為,測速設備應記錄機動車發生超速違法行為的完整過程圖片,採集不少於兩幅不同時間或者位移大於1米的機動車全景特徵圖片。使用區間測速設備採集違法行為圖片的,駛入、駛出測速區間時至少各採集一張機動車全景特徵圖片。
另外,測速設備抓拍角度應科學、合理。抓拍圖片中應包含可清晰辨認機動車行駛方向上的機動車行駛特徵、機動車尾部或前部全景特徵和號牌號碼等信息。區間測速設備抓拍其進入和離開監測點的機動車圖片,還應包含清晰辨認機動車全景特徵、號牌號碼、精確的時間和區間距離等信息。
按照相關規定,對超速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駕駛人予以處罰和記分時,不得擅自改變處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