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納諫,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十易其稿,11月28日,涉及千家萬戶的北京市《關於簡化程序方便應急情況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印發實施。《通知》明確規定了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滲漏、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六種情形可應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情形,同時明確了各種情況下應急使用維修資金的申請主體和受理部門,並簡化申請程序,縮短付款時間。
隨著北京市房屋已有相當一部分進入了維修期,物業小區的電梯停運、屋頂漏雨等危及房屋安全的緊急情況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急維修等問題,已成為廣大群眾廣泛關心的問題。為了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把廣大業主及時、方便地在應急情況下快速支取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作為踐行“立行立改”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會同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中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多次深入各相關部門、各區縣物業主管部門、各物業小區廣泛聽取了業主意見,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和建議,與業主代表及鑒定協會座談,面對面與群眾交流,制定完成了這一簡化程序方便應急情況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便民利民措施。
六種情形可應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按照“確保安全、明確職責、減少交叉、規範程序、方便使用、依法追責”的原則,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通知》明確規定了六種可應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情形,分別是: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高層住宅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樓體單側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脫落危險的;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的。
明確申請主體和受理部門
《通知》明確了各種情況下應急使用維修資金的申請主體和受理部門。為了簡化程序方便廣大業主應急情況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通知》規定,實施應急維修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無需雙2/3業主同意,但應當事前告知業主。由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就專項維修資金用於應急維修的相關情況告知業主;沒有業主委員會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告知。業主對分攤情況提出質疑的,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答覆。維修資金尚未劃轉至業主大會專用賬戶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向物業所在區縣建委或房管局物業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維修資金已經劃轉至業主大會專用賬戶的,由業主委員會向物業所在區縣建委或房管局物業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業主委員會不願意提出申請,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且換屆未完成名存實亡或業主委員會怠于履行職責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向物業所在區縣建委或房管局物業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未按規定申請應急維修的,由相關業主向區縣建委或房管局物業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提出代修申請。
《通知》規定,應急使用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售後公有住房(含職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通知原售房單位到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申請;使用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在京單位售後公有住房(含職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通知原售房單位到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
簡化申請程序、縮短付款時間
在簡化申請程序、縮短付款時間方面,《通知》規定,應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只需要3個步驟,申請、批准或備案、付款,且申請材料也大大簡化。《通知》規定申請時只需提供以下材料:已填好的應急維修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表;應急維修工程預算書;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明細表。
在付款時限上,《通知》規定,“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後的2個工作日內做出同意的決定;情況特別緊急的,應當場做出同意決定”,“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區縣管理部、業主大會開戶銀行應當在接到區縣住建部門同意使用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理支付;發生特別緊急的情況時,應當在接到區縣住建部門同意使用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4小時內(指工作日)辦理支付”。按此計算,以後申請應急維修,可以最快實現48小時資金到賬。
建立追責機制保障資金安全
為了保障應急維修的有效實施、保障資金安全,《通知》針對性的規定了相應的追責機制:一是因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相互扯皮,不能履職,無法實施應急維修,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由區縣建委或房管局組織代修,同時追究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責任。二是原售房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實施維修的,由區縣建委或房管局組織實施,同時追究相關售房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三是施工單位出現虛報工程預算、工程質量不合格等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應退回虛報部分資金、承擔修復責任,由行政主管部門在網上公示其違規情況,清出施工單位名錄,對其進行資質核查,並根據檢查情況做出相應處罰。四是對於物業服務企業,相關業主虛報維修範圍、虛報工程預算的,一經發現,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有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暢通投訴渠道確保資金正常使用
為保障規定落到實處,《通知》要求,各區縣建委或房管局工作人員在受理應急維修資金申請審核過程中,不得設置障礙刁難申請人,不得故意拖延審核時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區縣管理部在接到區縣建委或房管局同意支取應急維修資金的通知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資金支付手續,不得無故拖延。對行政管理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要及時嚴肅查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專門公佈了投訴郵箱bjwyjb@163.com,對群眾、企業舉報的不按規定履行應急使用維修資金職責的行為,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