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專電(記者 閆祥嶺)記者從北京市工商局獲悉,新修訂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將於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與原有文本相比,多處內容被重點突出。
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在工程驗收方面,在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基礎上,增加了中期工程驗收,即在現場工程中,水、電管線鋪設完成,廚房、衛生間墻磚鋪設完成,現場木制加工等完成後進行的驗收。
在工程變更方面,新版合同增加了工程變更導致損失的承擔方式、工期變化的處理方法等內容,明確了工程變更時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施工質量標準方面,採用了最新出臺的北京市地方標準《居住建築裝修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使標準適用符合最新的家裝行業發展需要。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上,改變原有分三次預定比例支付的方式,交由雙方當事人分四次自行協商支付比例。在合同附件方面,增加了《工程決算單》,並針對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結算方面等個別的非重大問題,設計了《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
北京市現行家裝合同示範文本于2003年制定。為適應新情況、新問題,明確家裝過程中家裝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北京市工商局在北京市建築裝飾協會的支持下,于日前對家裝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