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2月23日專電(記者于瑤)根據近日公佈的2013年銀川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銀川市也相應放寬了今年的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收入條件,並把申請住房家庭的收入要求從“人均收入”變為“人均可支配收入”。
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脫麗莉説,以往讓申請人提供的收入證明都是應發工資,但在具體操作中發現,不少申請人如果按應發工資標準,並不符合保障房申請條件,但按實際發到賬的工資看卻符合。事實上,實發工資才是申請人真正可自由支配的收入。為此,今年銀川市將申請保障房家庭的人均收入調整為人均可支配收入,讓收入標準更趨合理、更人性化。
此外,銀川市也相應提高了申請人的工資標準,把更多住房困難家庭納入到保障範圍中來。數據顯示,2013年銀川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3781元。根據這一標準,申請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標準調整為:申請承租廉租住房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標準由1095元放寬至1190元;申請承租公租房、購買經適房的由2370元放寬至2570元;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由2740元放寬至29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