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30日專電(記者王聖志)記者從安徽省物價局獲悉,安徽省確定高中階段擇校費最高限額為每學期3000元,以防止部分學校借擇校之機巧立名目亂收費。凡招收擇校生的學校,要從擇校費中拿出不低於15%的資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這個省規定,省級示範高中每生擇校費最高限額為每學期3000元;市級示範高中每生擇校費最高限額每學期20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擇校費最高限額每學期1000元。以上收費標準均包含學費,收取擇校費後,不得再收取學費。擇校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收費。
同時還規定,凡招收擇校生的學校,要從擇校費中拿出不低於15%的資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保他們不因貧困而失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