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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發佈公告確定卡拉OK使用費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 隋笑飛)國家版權局日前公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上報的卡拉OK使用費標準,基本標準為12元/包房/天。根據全國不同區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經營的不同規模和水平,可在一定範圍內適當下調。

    公告稱,在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沒有完成社團登記程序之前,收費暫由中國音像協會代為行使。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收費活動只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開展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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