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促進教育健康發展,遼寧省教育廳近日公佈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準”,重點是嚴格控制中小學亂收費行為。
在規範辦學方面,加強公辦學校改制工作管理,從今年起不再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對已改制學校進行清理規範,不搞“一校兩制”,具有優質教育資源的公辦學校不得改為民辦或以改制為名實行高收費;義務教育階段不再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學校,不再以重點中學的名義開展招生宣傳等活動;不得將實驗班、特長班泛化,避免將實驗、特長演化成新重點的代名詞,各地要對當地中小學舉辦的各種實驗班、特長班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組織專家對辦班效果進行論證和評估;按規定程序批准的各種實驗班、特長班,收費項目和標準應與普通班級相同,不得以辦班為由額外加收費用,學校未經批准不得辦各種收費班。
在規範收費方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新體制的地方和學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能按“一費制”規定的標準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兩項代收費和寄宿學生住宿費,除此之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出臺任何收費項目,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展的所有教育教學活動和各種基本辦學支出,一律在財政安排給學校的公用經費預算中開支,不允許通過向學生收費來解決;不得向學生收費統一購買教學輔導材料和學具;不得要求統一購買校服、臥具,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取政府購買的方式向學生免費提供;建立新機制的各項專項資金,必須按規定的開支範圍使用,不得用於償還以外債務;不得將公用經費用於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項目。
據了解,由遼寧省教育廳、省政府糾風辦、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目前已開始對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在年底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