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生能拿職業資格證,技校生能拿學歷證。根據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有關意見,確定在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等50所中等職業學校、平度市技工學校等8所技工學校,2007年起進行“雙證互通”試點。
由於兩類學校隸屬關係不同,近年畢業生在就業市場上遇到難題。山東省要求,試點中等職業學校可按隸屬關係向省或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建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學校主體專業從2007年起招收的新生在畢業時可參加中級職業資格鑒定,鑒定級別應限定在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工)及以下。建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學校,須在省、市鑒定中心的指導下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鑒定工作,確保鑒定質量。學生參加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中級職業技能鑒定時,免除理論考核(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由學校按照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規定組織相關知識考試;操作技能考核由鑒定機構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和職業技能鑒定要求實施。
試點國家重點技工學校可按隸屬關係向省、市政府申請加挂中等職業學校校牌,學生文化和理論考試成績經教育部門認定,可作為獲得學歷證書的考試成績。試點職業學校在職教專項經費、教育費附加和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記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