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獲悉,日前,山東省公佈了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濰坊風箏、閔子騫傳説、鼓子秧歌等14大類157項非物質文化遺産榜上有名。為此,山東省政府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山東省第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是專家從全省17市及相關部門推薦申報的366個項目中評審認定的,最初的推薦名單有160個項目,從2006年11月23日至2006年12月7日在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等網站上進行了公示。公示過程中,省文化廳根據各方面的反饋意見多次組織專家對這些項目進行了再評審,並對其中的一些項目進行了精簡合併,如民間音樂項目中的嶗山道教音樂、泰山道教音樂就合併統稱為道教音樂,最終確定了157項山東省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産。這157項非物質文化遺産包括民間文學17項、民間美術29項、民間音樂14項、民間舞蹈21項、戲曲23項、曲藝10項、雜技3項、傳統體育與競技4項、民間手工技藝18項、傳統中醫藥1項、消費習俗4項、民間信仰2項、歲時節令1項以及與此相關的文化空間10項。
山東省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對列入名錄和其他有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産,要制定保護規劃,明確責任目標,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措施,切實保護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傳承和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