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春季學期開始,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段學校一律停止收取學雜費(含信息技術教育費),只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享受“兩免一補”的學生只需按標準交納作業本費。2月28日,湖北省教育廳再度重申,嚴禁“一邊免學雜費一邊亂收費”,嚴禁對享受“兩免一補”的學生“先收後退”,嚴禁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材料和其他學習用品,嚴禁以補課等名義強制收費,嚴禁學校參與搭車收費和亂攤派行為。
湖北省教育廳已接到家長投訴:部分學校強制學生住讀,收取住宿費;強制學生在校搭夥,收取伙食費。湖北省教育廳相關人士稱,這些均屬亂收費,必須立即糾正。
教輔材料費、學具費、校服費、保險費、體檢防疫費、電影費、自行車停放費等,都不得列入學校收費項目。該費用按照學生及家長自願的原則,由提供服務的有關部門收取,學校不得參與或組織此類收費。
嚴格禁止任何部門、學校、教師以提高教學質量為由,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材料和其他學習用品。一律不準教輔材料銷售部門和其他機構進入校園推銷教輔材料和其他商品。
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補課費、晚自習費、電教(多媒體)費、小班費、試卷費、考試費、補考費等費用。
學校不得以民辦或改制的名義舉辦“校中校”、“改制班”向學生收取費用。
學校必須免費為在校學生提供開水,不得強制向學生提供純凈水(礦泉水、蒸餾水)、課間餐、豆奶(牛奶),並強制收取費用。
取消各種服務性收費項目,如搭夥費、飲水費等,相應的合理支出應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範圍,不得向學生收取。
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等並向學生收費。(記者 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