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陜西省教育廳獲悉,從2007年起,教育廳將對全省的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進行改革,改革後的考試工作將採取過程管理評價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方法,即體育課成績、平時參加體育鍛鍊情況考核和體質健康測試等三部分綜合評定,並記入升學考試總分。
按照新的標準,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總分為50分,其中體育課成績佔9分,平時參加體育鍛鍊情況考核成績佔6分,體質健康測試成績佔35分。體質健康測試只限畢業生升學時進行一次性測試,該項工作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核。改革工作自2007年新學期起在陜西省初中各年級實行,凡參加2007年升學考試的學生,升學體育課成績和平時參加體育鍛鍊情況考核成績按本學期測評結果(15分)加體質健康測試成績(35分)計分;現為八年級的學生升學體育課成績和平時參加體育鍛鍊情況考核成績按三個學期測評結果(15分)加體質健康測試成績(35分)計分;現為七年級的學生升學體育課成績和平時參加體育鍛鍊情況考核成績按五個學期測評結果(15分)加體質健康測試成績(35分)計分。考試收費標準仍將按照原陜西省教育委員會和陜西省物價局已經下發的文件規定執行,即每名學生不高於6元。(記者 王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