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30日從教育部獲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已發佈。
辦法規定,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學生必須到生産服務一線參加頂崗實習。學生到實習單位頂崗實習前,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本人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家長經常性的學生實習信息通報制度。
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組織學生實習,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實習勞動;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的勞動時間超過8小時;不得通過仲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記者 李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