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外省少數職業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實習環節中出現了一些問題,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4月5日,湖北省教育廳要求,今後對學生實習要“約法三章”,做到“五個不得”,校長要對學生實習工作負全面責任。
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實習勞動;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洗浴中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勞動的時間超過8小時;不得通過仲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記者 王晶 特約記者 梁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