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8日專電(記者 孟昭麗)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了解到,為了規範學生學籍管理,福建省從2007年開始對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實行電子註冊制度,建立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健全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根據要求,福建省將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2004級畢業生電子學籍相關信息(學生基本信息、各學期成績學分、學生畢業信息等)的採集工作。通過“學籍與學分制”平臺,福建省教育廳驗發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各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電子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驗發。
電子註冊制度實行後,電子學籍管理驗發的畢業證書將作為福建省人事部門發放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派遣證的依據。2007年起,福建全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相關信息也將實現網絡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