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9日從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07年所有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都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示,沒有經過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項目的加分。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要在6月7日前向高考報名點提供相關證書,此後獲得的證書不能享受加分。
據介紹,2007年高考的加分和往年一樣,分20分和10分兩檔。如果一位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加分,也就是説,一位考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最多只能增加20分投檔。
根據政策規定,加20分的考生為思想品德特別突出的學生、在學科競賽中獲獎的學生以及在體育賽事中獲獎的學生。比如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高中階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都可以加20分。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這3類獲獎者可以加20分。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以及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6名的考生以及高中時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2007年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測試認定合格的考生也可以加20分。以上享受20分加分的考生均應是應屆高中畢業生。
另外,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也能享受20分的加分。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這4類考生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
另據了解,在高校招生錄取中,還有一些特殊考生按政策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這些考生包括: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記者 張冬素 通訊員 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