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物價局日前進一步明確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項目,規定從2009年春季起,農村中小學寄宿生住宿費將全部取消。
按照新出臺的規定,由政府財政資金建設的學生宿舍,將一律不收取住宿費,所需相關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中開支。使用其他資金建設的學生宿舍,在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全部落實到位前,如學校經費確有困難的,可適當收取一些住宿費,但從2009年春季開始全部取消。(記者 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