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出臺《關於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計劃建成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技術型、複合技能型人才隊伍,2010年新培養高級工4000名,技師、高級技師1000名。
實施意見提出,凡通過勞動保障部門考核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工資福利待遇可參照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的層次確立相應待遇。對具有高級工及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崗位技能津貼。津貼參考標準為:高級工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技師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高級技師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用人單位對通過年度綜合技術技能考核的高技能人才,可給予年度一次性表彰獎勵。指導獎金標準為:高級工獎金額度為上年自治區社會平均月工資的2倍,技師為4倍,高級技師為6倍,獎勵應在下年度第一個月內兌現。對長期堅持在生産崗位一線的高技能人才,用人單位可在不超過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以內確定獎勵薪酬。對在生産中有絕技,能解決複雜技術操作難題的技術工人,在重大生産項目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技術工人,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職業資格等級的要求,破格或越級晉陞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