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廳5月31日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新疆自治區決定從今年起,啟動南疆四地州農村中小學“雙語”教師特培計劃牞免費定向培養合格的中小學“雙語”教師。
“特培計劃”分高等院校培養和中等師範學校培養兩個層次。根據當前情況,今年自治區先行啟動高校專科培養層次,招收500名專科層次漢語言(含民考漢)學生,由6所區內高校承擔培養任務。其中300名“特培計劃”由喀什師範學院、伊犁師範學院、昌吉學院、新疆教育學院面向全體考生招考,按正常批次錄取。同時,對具有“雙語”特長及生源地為南疆四地州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其餘200名由新疆師範大學、喀什師範學院、伊犁師範學院、和田師範專科學校負責,從本校2007年錄取新生中,在徵求學生志願、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基礎上,擇優轉入。
“特培計劃”實行免費培養政策。自治區設立了南疆四地州農村中小學“雙語”教師特培計劃專項資金,全額承擔“特培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實習支教的相關費用。“特培計劃”對“特培生”進行單獨編班教學,著力培養學生掌握中小學有關課程的專業知識和教學實踐能力,並留出半年時間前往南疆四地州鄉(鎮)中小學校實習支教,完整承擔一學期的教學任務。
“特培生”畢業通過一定方式考核合格後,須按協議規定由地州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至南疆四地州縣以下鄉鎮中小學校,並保證在基層工作5年以上。“特培生”報到時,須與培養院校、擬就業地州教育行政部門簽訂“特培生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後違背協議的,須承擔相應責任,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特培生”在基層工作期間,工作關係由當地縣(市)教育部門管理,戶口保留在縣城,享受當地有關優惠待遇。此外,“特培生”畢業前及在基層服務期間一般不得脫産接受學歷教育。(記者 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