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20日專電(記者許祖華)西安市小學、初中學科成績將採用等級記分,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這是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出臺的《西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的一項內容。
《暫行辦法》規定,學校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每學期定期對學生德智體等方面進行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本人成長檔案。對學生的評價包括學業評價和綜合素質評價兩個方面。其中學生學業評價為每學期期末進行一次考試或考查,考試或考查科目為課程計劃規定的學科。小學、初中學科成績一律採用等級記分。
學校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機構,按照綜合素質評價相關規定,對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定期進行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和綜合評語呈現。
西安市還規定,學校應加強對犯有錯誤的學生的教育,並給其改正錯誤的機會。對極少數犯有嚴重錯誤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情節,可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所有小學、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學校)不得開除學生和勒令學生退學。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更高年級學力程度,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提出跳級申請,經學校批准,報區縣教育局審核備案後,可予以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