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6月28日電(記者 陳黎明) 一年一度的高校錄取工作已經開始,各種形形色色的招生詐騙活動也逐漸顯山露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急於上大學的心理,宣稱能提供各種上大學的機會為藉口來騙取錢財。新華社記者走訪湖南教育招生部門、消協等單位的專家介紹,有五大招生騙局,提醒考生和家長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上當。
騙局一:“內部指標”誘人上鉤
行騙伎倆:冒稱高校招生人員或自稱有“內部關係”,以幫助辦理入學手續等為由收取鉅額“介紹費”或“錄取費”。
典型案例:今年6月上旬,湖南韶山市大坪鄉新聯村村民彭某因冒稱高校招生工作人員騙取考生“錄取費”被判處5年徒刑。去年5月以來,彭某在湖南湘潭市、廣州惠州市等地自稱手中掌握有高校部分內部名額,並利用假收據先後從考生家長手裏騙取現金13萬餘元。
專家支招:今年教育部在全國各地推行“陽光高考”“陽光招生”,要求從高考到招生包括高招計劃、程序、結果等各環節都要在教育部及各省招生信息網上公開披露。事實上,教育部對高校招生規模有嚴格規定,今年還將重點治理體制外和計劃外招生,對違規招生一律不予學歷證書電子註冊,通過網絡實時監測和管理,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法在本系統以外運作招生行為。
騙局二:假錄取通知書“套現”
行騙伎倆:假錄取通知書成為了許多招生騙局的“重要道具”。行騙人員先通過各種途徑搜索考生准考證號等信息,再以假錄取通知書騙取仲介費用,或通過寄假通知書騙考生預付學費。
典型案例:長沙市一名劉姓考生今年高考剛結束,就接到了江蘇某學院的錄取通知書,稱其已被學校錄取。記者從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處了解到,每年高考前後兩三個月,都有考生反映收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通知書。這些學校雖不是考生填報志願的學校,卻往往在通知書上特別註明可獲取正規大學本科文憑等。
專家支招:這類通知書不可能是具備國家統招資格的學校發出的。考生應到各地招生辦查詢、核實錄取結果,並登錄各省級招生信息網核實錄取去向,辨明錄取學校是否與錄取通知書一致。而不能按通知書的要求貿然匯款。
騙局三:“狸貓換太子”巧“搭”名校背景
行騙伎倆:故意混淆網絡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等與普通高校教育的區別。一些高校下屬的獨立學院、合作辦學機構也往往打著這些名牌高校的旗號招生,甚至違規游離于招生體制之外,無計劃招生或未經批准超計劃招生。一些不法分子借機而動,聲稱“分數不夠錢來買”,四處蒐羅生源,向家長收取鉅額好處費、信息費。實際上,考生家長花錢買到的錄取通知書並不是全國統招的錄取通知書,考生畢業後拿到的文憑也不是普通高校本科文憑。一些學校甚至在招生簡章顯眼位置寫著某名牌大學的名字,而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裏寫著分校或某培訓中心等。
專家支招:辦學機構通過虛假宣傳,巧“搭”名校背景等方式的招生騙局比較普遍。考生應通過向當地教育部門查詢、了解其辦學資質。對於“搭”名校背景的招生方式,考生可通過教育部門公佈的學校招生部門電話,詳細了解其獨立學院等的辦學招生方式。
騙局四:“自主招生”演繹成“自由招生”
行騙伎倆:自主招生是近年來國家為選拔拔尖創新人才而對招生制度進行的一種嘗試性改革。由於不少家長並不了解自主招生政策的運作情況,往往被不法人員蓄意利用,騙取錢財。
專家支招:自主招生並不像招生騙子所説的是學校説了算,只要花錢就可以買到指標。自主招生首先必須在高考前通過學校組織的相關測試,合格的學生也還必須參加6月份的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必須達到具備自主招生資格學校同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騙局五:假借定向招生的名義進行詐騙
行騙伎倆:吹噓自己和某某大學有內部關係,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計劃,向考生和家長索要高額定向費和介紹費。
專家支招:實際上,教育部門早已對定向招生加強了管理力度,從2005年開始明確地方所屬高等學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招生名額。教育部門也有明文規定,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任何時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所謂定向費等費用。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處處長劉國清等專家建議,考生和家長,務必要從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正規渠道了解高校招生政策和程序,獲取有關信息,切莫輕信傳言與“許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