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體系覆蓋全省所有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
各項政策都落實後,每年助學經費總額將達到30億元
不搞平均分配,引導學生投身國家最需要的專業領域和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
7月10日,山東省政府下發《關於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7]14號)。就有關問題,記者採訪了山東省教育廳財務處調研員、國家助學貸款中心主任劉振鵬。
關於新的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劉振鵬介紹説: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自2007年秋季開學起在全省實施。這一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等一系列資助政策。其中,解決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為輔。對中等職業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學校減免學費等為輔。
財政投入力度大。落實這些政策,今年全省各級財政還需安排資金8.5億元(只有下半年一個學期),2008年再翻一番,達到17億元以上,平均每生每年可補助1700元。經測算,各項政策都真正落實到位後,每年用於助學的財政投入、助學貸款和學校安排的助學經費總額將達到30億元。政策共涉及130多所高校和800多所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將惠及126萬高校學生和150萬中職學生。
政策導向作用強。通過加大對中等職校學生的資助力度,將吸引更多的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校。在國家獎助學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等專業傾斜,引導學生投身國家最需要的專業領域。通過實施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促進全省人才資源分佈的合理性。
這一資助政策體系主要分四大塊內容。
第一,完善獎學金制度。
中央和省繼續設立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面向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而此前這兩類獎學金只面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獎勵標準,國家獎學金由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6000元。所需資金,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負擔,省政府獎學金由省財政負擔。
首次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中央和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將獎勵資助約4萬名學生,資助面平均為高校在校生的3%,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省屬學校(含新建國辦普通本科高校)由省財政負擔。市屬高校(含民辦學校)由省市按比例分擔。市與縣(市、區)的分擔比例由各市確定。
第二,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
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此前只用於資助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此次將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其中。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為在校生的14%,每年將資助約17萬貧困家庭學生,資助面相當於過去的4倍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根據學生的貧困程度,具體分為1檔1000元,2檔2000元,3檔3000元。
新設立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資助2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每年將資助近8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佔在校生總數的90%,相當於過去的12倍。
第三,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原“山東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將更名為“山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從今年秋季起,對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後自願到山東省30個經濟欠發達縣艱苦行業工作且服務年限達5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由政府代為償還。
原已經開辦國家助學貸款的70所政府辦普通高校,要在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基礎上,切實解決好外省籍學生貸款問題。去年納入進來的民辦、成人高校,教育廳正在與有關金融機構協商落實貸款經辦銀行。
第四,其他資助體系。
學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10%的經費,用於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民辦高校的學生資助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各市在制定民辦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過程中,要注意把握好政策,民辦高校也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要進一步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山東省教育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的作用,積極引導和鼓勵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面向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記者 王原 實習生 劉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