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秋季開學起,新疆自治區將實施普通高校本科、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新政策。此項政策將惠及該區高校學生5萬餘人,包括35所高校的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及184所中等職業學校1—2年級在校生中90%的學生。
7月2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27日下午,自治區召開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視頻工作會議,安排部署資助具體工作。
新出臺的政策加大了財政投入,擴大了受助學生的比例:新設立了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獎勵面約佔在校生總數的3%,適當向國家急需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傾斜。原有的國家獎學金金額由每生每年5000元增加到8000元,獎勵面約佔在校生總數的0.3%。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資助標準分三個等次: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資助面平均約佔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總數的28%。中等職業學校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和縣鎮非農戶口的學生以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也可得到國家助學金的資助,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自治區主席助理靳諾在會上説,新的助學政策是繼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之後,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今年下半年,自治區用於落實資助政策體系的資金達到1292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10340萬元,佔80%;自治區本級財政2396萬元,佔18.5%;地州市級財政資金189萬元,佔1.5%。(楊傑 陳琴)